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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离职后的社保转移是一个相对简单但需要注意细节的过程。以下是根据公开发布的信息整理的社保转移步骤:
身份证:用于证明个人身份。
社保编号或社保卡:便于社保经办机构查询个人社保缴纳记录。
解除劳动合同书:由原单位提供,证明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解除。
申请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员工需携带身份证和社保编号(或社保卡)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社保减员申报:
原单位的人事部门需向社保局办理社保减员手续,这样员工的社保就会自动封停。
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员工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
提出转移接续申请:
由用人单位或员工本人向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并提交《缴费凭证》。
审核转移接续申请:
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
若符合转移接续条件,向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
若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向申请单位或员工本人作出书面说明。
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办结手续并通知:
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确保材料齐全:在办理社保转移时,务必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以免因材料不全而耽误办理进度。
及时查询办理进度:可以通过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或登录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社保转移的办理进度。
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在办理过程中,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社保经办机构在需要时能够及时联系到员工本人。
总的来说,员工离职后的社保转移是一个需要细心和耐心的过程。只要按照上述步骤逐一操作,并注意事项中的细节问题,就能够顺利完成社保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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